导读:
深圳欠钱不还,办理方法主要是先协商后诉讼。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书及证据,立案缴费,法院审理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一、
深圳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在深圳,面对欠钱不还的情况,办理措施如下:
1.首先推荐的是通过协商这一快速且有效的途径解决。协商不仅能迅速达成还款共识,还能维护双方关系。
2.若协商无果,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流程大致包括:
(1)精心撰写起诉书,整理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法院立案,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2)法院在审查确认受理后,将安排开庭审理;
(3)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4)债权人可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实现。
二、
欠钱不还起诉所需哪些证据
在起诉欠钱不还的案件中,证据的准备至关重要。
1.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2.若当事人名称在诉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所变更,还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3.需提交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4.若债务人已部分或全部偿还借款,债权人应提供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作为证据。
这些证据将共同构成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三、
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这一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如:
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等。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若其已自愿履行,则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