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通过书面申请或口头陈述等方式,向医学会或司法机构表达异议,并提供支持异议的理据和证据,同时需遵循法定程序。

一、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当涉及医疗事故鉴定时,如果对鉴定结论存在异议,当事人首先应明确自身的权利与救济途径:

  1.具体而言,当事人可通过正式渠道,如书面申请或口头陈述等方式,向组织鉴定的医学会或相关司法机构表达其异议内容,并附上支持异议的理据和证据。

  2.了解并遵循法定程序,是确保异议得到有效处理的前提。

二、

哪些情况可重新申请鉴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存在几种特定情形,允许当事人重新申请鉴定,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公正性与准确性。这些情形包括:

  1.鉴定程序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未遵循法定程序进行鉴定;

  2.鉴定结论明显缺乏充分依据,无法令人信服;

  3.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影响鉴定结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4.以及经过质证程序,认定原鉴定结论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并要求相关机构予以受理。

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怎么办  第1张

三、

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如何处理

  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当事人不必过分担忧,因为法律为此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机制。

  1.对于可以通过补充材料或信息来完善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可以提出补充鉴定的请求,由鉴定机构在原鉴定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2.如果鉴定结论在质证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问题,可以通过重新质证或补充质证的方式来进一步核实和确认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这些方法旨在确保鉴定结论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方法能够解决鉴定结论的缺陷问题,通常不会进行重新鉴定,以节省司法资源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