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一般情况下,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若存在法定加重情形,如涉及重大资产交易或公共安全项目,刑罚可能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刑事责任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一般而言,若情节严重,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当行为人具有法定加重情节时,其刑罚将升格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定加重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中明确列举,主要包括:
1.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标准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行为人给国家、公众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占实际数额的比例等因素进行判定。
具体而言,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即应予以立案追诉:
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虚假证明文件虚构数额在一百万元且占实际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或两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情形之一的。
三、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加重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情节加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3.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这些情形下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而且也会给行为人带来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