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商标申请期间未受全面法律保护。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需在核准注册后才受法律保护。申请期间,商标不享有专用权,不能阻止他人相似使用。
一、
商标申请期间是否有受到法律保护
在商标申请期间,商标并未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
1.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只有在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才正式受法律保护。
2.这意味着,在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即便已经提交了申请,该商标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无法对抗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
因此,商标申请期间并不等同于商标已受保护状态。
二、
商标注册后有效期多久?
文庄律师网提醒,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十年,这一期限自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持有人在十年有效期届满前,如希望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应当办理续展手续。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且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2.这意味着,只要商标持有人按时办理续展,其商标专用权可以长期维持。
三、
驰名商标有哪些保护制度?
驰名商标作为享有高度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商标,受到法律更为严格的保护。其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跨类保护:
(1)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局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于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即便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若误导公众并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同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被动保护原则:
(1)驰名商标的认定通常遵循被动保护原则,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认定。
(2)在涉及商标的案件中,如需认定驰名商标作为处理案件的事实依据,将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等因素。
3.特殊保护记录:驰名商标若曾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这一记录将成为后续认定其驰名地位的重要依据。此外,其他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因素也将被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