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冷静期不是3个月,而是30日。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夫妻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一、

离婚冷静期是3个月吗

  实际上,离婚冷静期并非长达三个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的实际时长为三十日,而非三个月。

  2.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理智的决定。

  3.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从而给双方一个重新考虑和修复关系的机会。

二、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1.该条款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为离婚冷静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2.该条款还规定了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进一步确保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离婚冷静期是3个月吗  第1张

三、

离婚诉讼的提起条件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1)原告还应提交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以及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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