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判决后未离,原告在六个月后可再诉。冷静期后新证新理,避免浪费资源。离婚再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一、
离婚判决后多久再起诉
离婚判决后,若第一次未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一规定旨在给予双方一定的冷静期,同时也防止原告无根据地频繁起诉,浪费司法资源。
在六个月的等待期内,原告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收集新证据、整理新理由,以支持其再次起诉的合理性。
二、
未判离婚再起诉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未判离婚后再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即距离上一次起诉被驳回或判决不准离婚之日起已满六个月;
2.实质条件,即原告必须提出新证据、新理由,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这里的“新证据、新理由”是指那些在上次诉讼中未出现或未被法院采纳的证据和理由,它们应足以影响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
三、
离婚再起诉的法律依据?
离婚再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1.该条款明确指出,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若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2.司法解释也对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强调若原告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将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