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兼职签合同不一定属于劳动关系。若遵守单位规章并受管理,多为劳动关系;若仅提供不定时咨询服务,则多为合同关系。兼职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包括双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等。
一、
兼职签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吗
兼职签合同并非一定属于劳动关系。
1.若劳动者在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同时,仍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管理,这种情形下的兼职往往被视为劳动关系。这包括在全职工作之余,于其他单位进行兼职工作,如快餐店兼职服务员等。
2.当劳动者处于停薪留职、停产待岗、内退、病退等状态,但仍向新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劳动时,依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的兼职也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3.若兼职工作主要涉及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如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等,这类服务往往基于合同关系进行,而非劳动关系。
二、
兼职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兼职劳动关系的认定通常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双方均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能力;
2.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兼职工作才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三、
哪些兼职情形不被视为劳动关系
并非所有兼职情形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1.当兼职工作主要体现为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时,如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等,这类服务往往基于合同关系进行,双方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合作,而非劳动关系。
2.这是因为此类兼职工作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均不固定,且用人单位购买的是劳动者的服务,而非其劳动力本身。
因此,在判断兼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时,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