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管理小区内违章建筑。《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违章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如当事人不履行,政府可采取强制措施。
一、
小区内违章建筑归谁管
小区内违章建筑的管理责任明确归属于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这一规定确保了违章建筑的处理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能够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1.《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对于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2.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拆除决定后,若当事人不履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
二、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一系列明确的标准。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将被视为违章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擅自改建或加建的建筑同样属于违章建筑范畴。
3.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建筑,均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4.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等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也都会被纳入违章建筑的范畴。
5.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筑,都将被视为违章建筑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