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处理,由其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将不再受限;变更强制措施的,将执行新措施。
一、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怎么处理
1.当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执行机关执行机关会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这一做法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护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2.在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后,执行机关将依据该决定执行。
3.如果被决定解除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人将不再受到相关限制;如果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执行机关将按照新的措施执行,以确保案件的正常审理。
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这一规定为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
取保候审到期应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那么决定机关会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如果案件需要追究责任,但取保候审已到期,那么决定机关会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将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如果取保候审到期而办案单位未做任何处理,那么取保候审将自动撤销。
5.在处理取保候审到期事宜时,同样需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
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决定和执行三个环节。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3.如果决定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这些规定为取保候审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