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满足法定程序:通过职代会讨论并获得通过,确保决策合法且民主;将裁员计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接受行政监督;若计划三十日内与占职工总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职工解除合同,须按规定办理裁减手续。
一、
文庄律师网提醒,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必须满足一系列法定程序性条件。
1.企业需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如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通过职代会的讨论并获得通过。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经济性裁员的决策是合法且经过民主程序的。
2.企业需将裁员计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以确保行政监督的有效实施。
3.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计划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二、
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经济性裁员的具体步骤包括:
1.企业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以便员工了解裁员的背景和原因。
2.企业需制定裁员实施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经济补偿办法等,确保裁员过程的有序进行。
3.企业应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企业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并听取其意见后,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
经济性裁员中不应裁减的人员
在经济性裁员中,有一些特定的人员是不应被裁减的。
1.包括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2.患病或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也不应被裁减;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也应得到遵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也应作为不应裁减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