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何计算犯罪数额?如何判断构成要件?本文详细解析了计算犯罪数额的方法,包括确定合法收入和计算非法所得。同时,从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四个方面分析了该罪的构成要件。

一、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计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数额,首先需确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

  1.这包括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

  2.非法所得数额则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

  3.在计算非法所得时,需扣除合法收入部分,仅计算差额部分。

  4.若行为人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并经查证属实,则该部分视为合法收入。

  5.若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来源合法,则差额部分视为非法所得,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二、

构成要件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立的目的是严密法网,使司法机关易于证明犯罪而使腐败官员难以逃避裁判。

  (2)因此,首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社会主义的财产关系,包括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1)这包括行为人拥有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的合法性。

  (2)差额部分的财产被推定为“非法所得”。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这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第1张

三、

特殊主体与主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殊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决定了其行为与职务行为密切相关。

  1.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并故意拒不说明或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这显示出行为人的故意和明知故犯的心态。

  2.由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往往与贪污、受贿等犯罪关联在一起。

  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进行调查后,若发现财产或支出与其合法收入差距巨大且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则可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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