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城管强拆门头需要获得政府拆迁准许、当事人不同意拆迁意见书、房屋证据保全等文件,还要提供拆迁补偿和项目明细,并准备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等法律文件。
一、
城管强拆门头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城管在强拆门头时,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并准备相应的手续和证件:
1.需要确保已经获得了政府部门给出的房屋拆迁准许,这是强拆的基础文件。
2.应有当事人不同意拆迁的意见书,这体现了程序的公正性。
3.必须准备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证明,确保在强拆过程中能够充分保障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4.除了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提供给予拆迁人的合法补偿和具体的项目,确保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政府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在具体操作中,城管部门还需准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等文件,这些文件将作为强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和证明。
二、
哪些机关可以执行强拆
文庄律师网提醒,有权执行强拆的机关主要包括: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这是地方政府在维护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秩序方面的职责。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这是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强制执行。
4.人民法院在司法诉讼中,对于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所涉及的房屋,也可以依法组织强拆。这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三、
强拆的受理程序及异议处理
强拆的受理程序及异议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1.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应立案受理或裁定不予受理。这是确保强拆程序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2.如果申请机关对不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复议。这是给予申请机关表达异议并争取合法权益的机会。
3.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这是对复议申请进行审理和决定的期限要求,确保程序的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