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吸业务员要证明自己不知情,可通过查阅财务报告或会计账簿来追溯资金流动,显示未意识到非法行为;同时,寻找能证实自己不知情的证人,如同事、上级或业务往来方,提供有力证言。
一、
非吸业务员怎样证明自己不知情
非吸业务员若需证明自己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并不知情,可采取多种途径来增强证据链的完整性,具体如下:
1.最直接的方式是查阅并获取相关的财务报告或会计账簿。这些文件往往详细记录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能够清晰反映资金的来源与去向。
2.寻找并邀请能够证实自己无知的证人也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证人可以是同事、上级或与公司业务有往来的第三方,他们的证言可以为业务员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
非吸罪的定义和法律规定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其定义明确指向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进而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这一罪行的构成,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强调其行为对金融秩序造成了实际的扰乱。
3.在法律层面,《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打击和防范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
非吸罪的刑罚及责任人员处罚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设定,我国《刑法》采取了分档量刑的原则。
1.对于一般情节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更重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当单位成为此类犯罪的主体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会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