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终审判决不服不可以上诉。终审判决是最终的法律裁决,不可再上诉。但如对二审判决有异议,可提起再审申请,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判决进行再次审查与纠正。
一、
对终审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终审判决即为最终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1.若对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存在异议,认为其在程序或实体上存在错误时,并非直接上诉,而是可以提起再审申请,这一程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2.通过再审程序,当事人有机会对原判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再次审查与纠正。
二、
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启动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具有三种明确的形式:一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二是法院决定再审,三是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
1.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启动再审程序。
2.法院决定再审:具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在发现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可以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3.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三、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满足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并非无条件进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