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动迁安置房不一定算作首套房。若安置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在房管局备案,再次购房时通常视为二套房,需按二套房规定执行。反之,则可能视为首套房。
一、
动迁安置房算不算首套房
动迁安置房并非一定算首套房。
1.若该安置房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那么再次购买商品房时,通常会被视为二套房,因为房屋产权已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或已实际取得产权证。
2.这意味着在购房及贷款时,需按照二套房的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契税缴纳和首付比例等。
3.若安置房虽未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但已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同样在购房时会被视为二套房。
二、
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如何界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其界定主要依据是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了不动产权证或已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
1.一旦安置房拥有了这些法律文件,便意味着其产权得到了法律认可和保护。在此情况下,若再购买其他商品房,则会被视为二套房处理。
2.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看,该安置房已作为一套住房计入购房者的名下,再次购房自然需遵循二套房的相关规定。
三、
无产权证的安置房买卖规定
对于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其买卖规定相对复杂。
1.根据法律规定,此类安置房在五年之内通常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若违反此规定进行买卖,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由于无产权证,此类安置房往往未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因此其产权状态不明晰。在此情况下,若购房者坚持购买此类安置房,需自行承担可能的风险。
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这意味着,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合法的转让条件。
因此,在进行此类房产交易时,应格外谨慎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