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执行的人一般不可以申请执行别人。在特定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作为另一案件的债权人申请执行别人。只要该案件的法律文书已生效且对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便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
被执行的人可以申请执行别人吗
被执行人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可以申请执行别人。这主要基于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权。
1.当被执行人作为另一案件的债权人,且该案件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对方当事人(即债务人)拒绝履行其义务时,被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强制对方履行。
2.这一过程与申请执行自己的案件类似,但需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和程序。
二、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别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这包括判决、裁定、调解书等。
2.该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能够通过强制手段实现的具体义务。
3.对方当事人(即被执行申请人)必须拒绝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4.申请执行还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符合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如何缴费?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需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申请费。具体费用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若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件申请需交纳50元至500元不等。
2.对于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案件,费用则根据金额大小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这一费用的缴纳是申请执行程序的必要环节,确保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