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民拥有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益受法律保障。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一、

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利

  农民在我国并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进行交易的,且个人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同样属于国家所有。

  3.农民所享有的,实际上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

  这一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同时也为农民在土地上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

农村土地的权属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农村土地的权属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体现。

  1.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这意味着农村土地的权属是归属于集体的,而非个人。

  2.农民在土地上享有的权益,是基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非所有权。这一规定为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农民是否享有土地所有权利  第1张

三、

农村土地能否被继承

  农村土地本身不能被继承,因为农民并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继承的。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那么在该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权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对于耕地,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其承包地并不会被收回,而是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承包地会被集体收回。

  这些规定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继承方面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