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赔偿。若致残或身亡,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首先由交强险承担,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或侵权人承担。
一、
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为主要责任方,受害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若受害者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
3.若受害者不幸身亡,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相关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1.应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2.若赔偿金额超出保险限额,则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继续赔偿。
3.若仍然不足以覆盖损失或对方未投保商业保险,则由侵权人(即主要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对方不赔偿时的处理方法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当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时,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受害者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按照调解书的内容进行赔偿。
(2)若调解未成功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受害者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2.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