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中,房屋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买卖双方可约定定金,若买方履行购房债务,定金抵作房款或收回;若买方违约,定金不退;若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一、

民法典中房屋定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民法典中,关于房屋定金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条款上。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2.在房屋交易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购房意向的担保。一旦债务人(买方)履行了购房的债务,定金应抵作房屋价款或者收回。

  3.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二、

购房定金比例及上限是多少

  购房定金的比例及上限在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限制。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在购房过程中,买卖双方约定的定金金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20%。

  例如,如果房屋的总价为100万元,那么定金的上限就是20万元。

民法典中房屋定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第1张

三、

定金超标准部分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当购房定金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时,超过的部分将不再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1.如果购房定金超过了房屋总价的20%,那么超过的部分将不再被视为定金,因此不适用“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不履行债务需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

  2.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发生定金纠纷并诉诸法院,法院将不会支持超过20%部分的定金请求。

  因此,在购房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注意定金的比例,避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3.对于超过定金标准的部分,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开发商应当退还超出部分的款项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