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业委会的成立需遵循《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包括选举产生、人数限制、业主资格及过半数同意。成立程序涵盖建立联系、筹备组组建、业主大会选举等多个环节,确保业委会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一、

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出自哪个法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主要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条例详细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旨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二、

业委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确保业主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得到充分体现。

  2.人数限制:业主委员会的人数通常可以设定在5到11人之间,以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代表性。

  3.业主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确保他们具备代表业主利益的能力和素质。

  4.过半数同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体现了业主的民主决策和共同意志。

成立业委会的三个条件出自哪个法律  第1张

三、

业委会成立程序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建立联系和倡议:有意向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应相互建立联系,并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向区、县小区办发出邀请,请求其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

  2.筹备组组建:需要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通过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为了公平和透明,最好通过张榜通告的方式邀请业主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3.筹备组工作:筹备组开始工作后,需要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确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同时,收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名单和参选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十五天通知全体业主和相关居委会。

  4.资料发放和反馈: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参选业主资料、选票以及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请收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5.业主大会成立和选举:在业主大会成立时,筹备组在全体业主的监督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

  (1)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即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且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

  (2)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获得反对票较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6.开展工作: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开始履行其职责。

  7.备案:将业主大会成立的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你对业委会的职责和权利是否也有疑问?快来留言讨论吧!在文庄律师网,我们一同探讨,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