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的资料包括初次鉴定的结论书、诊断证明、身份证明及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记录等,确保申请顺利。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就有权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二次鉴定。

一、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二次鉴定,劳动者需要准备一系列详尽的资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说:

  1.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以及申请时间,并需注意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需要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一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4.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包括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也需一并提供。

  5.如果医疗已终结,还需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二、

工伤二次鉴定申请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工伤二次鉴定的申请条件相对明确,主要是基于对初次鉴定结果的不满。具体来说: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就有权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简而言之,只要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即可在满足时间限制的前提下,申请进行二次工伤鉴定。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第1张

三、

工伤二次鉴定相关法规

  关于工伤二次鉴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第二十七条强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并要求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专家应当回避。

  3.第二十八条则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