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生效判决证明在法院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办理。具体来说,二审判决可直接向宣判的审判庭索要;一审判决需视情况而定,被告到庭则宣判后十五日可索要,缺席则需公告期满再加十五日;刑事附带民事案十日后可索要对民事部分的生效证明;涉外案件30日后可索要。
一、
生效判决证明在法院什么部门办理
生效判决证明是在法院出判决书的审判庭进行办理的,这取决于判决书的性质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
1.如果是二审判决,由于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宣判时直接向宣判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
2.对于一审判决,情况则相对复杂一些。
(1)若被告到庭应诉,那么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后,当事人可向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书;
(2)若被告未到庭应诉,即缺席判决,则需等待公告期满(60日,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后再过十五日,方可向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
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从送达次日起过十日,可索要对民事部分的生效证明,而刑事部分则不需要生效证明。
4.对于涉外案件,由于上诉期为30日,因此应当在向涉外方送达后30日,方可向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
二、
哪些部门可办理生效判决证明
办理生效判决证明的部门主要是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
1.不论是二审判决还是一审判决,当事人均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向作出该判决书的审判庭提出索要生效证明的申请。
2.审判庭在核实判决书确实已经生效后,会向当事人出具生效判决证明书,并加盖法院印章。
3.虽然其他部门如法院的执行局、立案庭等也可能涉及与判决相关的业务,但办理生效判决证明的专门职责仍属于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
三、
办理生效判决证明注意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在办理生效判决证明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判决书生效时间: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因判决类型和具体情况而异。当事人在办理生效判决证明前,应首先了解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以免因时间不符而耽误办理进度。
2.准备相关材料:虽然办理生效判决证明不需要复杂的材料,但当事人仍需准备好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或复印件等必要文件,以便审判庭核实身份和判决书内容。
3.及时申请: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及时向审判庭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因缺少生效证明而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4.注意保管:生效判决证明是证明判决书生效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在领取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如需使用,应提前复印备份,以免原件丢失后无法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