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收到劳动仲裁文书意味着劳动争议已正式受理进入仲裁程序。通知发出后五日内符合受理条件,争议双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不予受理或逾期,申请人可起诉维权。
一、
收到劳动仲裁文书意味什么
收到劳动仲裁文书,意味着其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已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进入了仲裁程序。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这一通知是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所发出的。
2.它标志着争议双方将通过仲裁这一法律途径来解决彼此之间的劳动纠纷,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
劳动仲裁与经济纠纷仲裁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劳动仲裁与经济纠纷仲裁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在申请程序上,经济纠纷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方可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仲裁则无需如此,只要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相关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2.机构设置上,经济纠纷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仲裁机构则广泛分布于省、自治区的市、县以及直辖市的区、县。
3.从裁决效力来看,经济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一般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起诉;而劳动仲裁裁决则非终局,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特定情形外,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些区别体现了劳动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三、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与效力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包括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1.劳动仲裁过程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意味着在未经仲裁前,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2.劳动仲裁的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受理案件的前提是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一旦仲裁申请被受理,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3.劳动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在法定情形下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4.劳动仲裁的效力也体现在其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减轻法院诉讼压力,节约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