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并不直接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并采取欺骗手段。若有,则可能涉嫌诈骗;若无,则属于民事纠纷。
一、
没有偿还能力还借款算不算诈骗罪
没有偿还能力而借款,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直接等同于诈骗罪。关键在于借款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采取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来骗取借款。
1.如果借款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却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推荐虚假担保等方式骗取了借款,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
2.若借款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仅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偿还,则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范畴,不构成诈骗罪。
二、
法院如何判定无力偿还?
文庄律师网提醒,针对“法院如何判定无力偿还”的问题,法院主要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判定:
1.申请人会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将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
2.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法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3.若经查实被执行人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没有拒绝申报、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则会认定被执行人暂时无履行能力。
4.这一过程体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严格审查,以及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合理评估。
三、
无力偿还会被列为失信人吗?
关于“无力偿还会否被列为失信人”的疑问,答案是否定的。
1.通常情况下,无力偿还债务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备特定情形(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伪造证据妨碍执行等),人民法院才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单纯的无力偿还并不足以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这体现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主观恶意与客观履行能力的区分,以及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审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