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失信人员名下房产,一般不可过户。因消费受限,含禁止购房及过户,防逃避债务。构成失信人员的条件有行为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
一、
失信人员名下的房产可以过户吗
失信人员名下的房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过户的。这是因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其消费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包括被禁止购买不动产及进行相关的房屋过户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列出了多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就包括了“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二、
失信人员过户房产的限制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失信人员而言,其过户房产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法律明确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不动产及进行过户登记;
2.即使失信人员试图通过其他方式规避这一限制,如借用他人名义购房或过户,也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因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虚假交易或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
因此,失信人员在处理其名下房产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操作。
三、
构成失信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具体来说,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即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只有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但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