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认罪认罚”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不自愿认罪并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这表示被告人坚持无罪或对指控有异议。不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包括程序上可能不适用从简程序、影响案件处理效率等。
一、
不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不认罪认罚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犯罪事实存在异议,不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拒绝签署具结书的行为。
这一态度表明被告人不接受因认罪认罚而可能带来的从宽处理结果,坚持自己的无罪立场或对指控内容有保留意见。
二、
不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不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程序上可能不适用从简程序:对于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若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则可能无法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而需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导致诉讼程序相对复杂。
2.实体上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检察机关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考虑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
3.影响案件处理效率:不认罪认罚会使得案件审理过程更加复杂,需要投入更多的司法资源来查明案件事实,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案件处理的效率。
三、
何种情况下不适用认罪认罚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不适用认罪认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于这类人在行为时可能无法完全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因此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
2.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若其法定代理人或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则不应适用该制度。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如案件存在重大疑点、证据不足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时,也不应适用认罪认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