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两夫妻有一方得了癌症离婚是可以要求补偿的,前提是在双方同意离婚且患病一方因癌症导致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这不是对离婚的补偿,而是对患病方生活困难的扶持。
一、
两夫妻有一方得了癌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吗
两夫妻有一方得了癌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
1.具体来说,如果患病一方因疾病导致生活困难,且双方已经同意离婚,那么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患病方适当的经济帮助。
2.这种经济帮助并不是对离婚本身的补偿,而是对患病方生活困难的一种扶持。因此,在两夫妻有一方得了癌症的情况下,离婚时患病方是有可能要求并获得经济补偿的。
二、
患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处理
在患癌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的分割与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1.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对患病方给予一定的照顾。
2.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到患病方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生活状况,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
离婚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离婚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中。
1.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种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还规定了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恶习不改以及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3.如果离婚是由于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的,那么在处理财产分割和经济补偿问题时,法院可能会更加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因此,在离婚经济补偿的问题上,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