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无效其他条款认定有法律效力,当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并非所有条款都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或诉讼,仍具法律效力。同时,合同可能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情形,无效部分不具约束力,但有效部分应遵守。
一、
合同无效其他条款认定有法律效力吗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中的其他条款都失去了法律效力,所以其他条款是有法律效力的。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即使合同整体无效,其中关于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或诉讼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也可能存在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情形,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他有效部分仍然应当得到遵守。
二、
合同无效确认的时效规定
关于确认合同无效的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如果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认为合同无效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认,他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或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在性质和法律后果上存在显著区别。
1.无效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则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一方或双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在可撤销合同被撤销之前,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一方或双方未行使撤销权,则该合同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