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集体领导审判工作的组织,负责讨论决定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哪些案件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如何组成?本文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
审判委员会可以审判哪些案件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
1.在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如果案件属于疑难、复杂、重大类型,且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那么这些案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具体来说,这类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判处死刑的案件;
(2)合议庭成员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4)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2.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如果院长认为没有必要,他可以建议合议庭再次复议一次。
(1)对于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如果独任审判员在开庭审理后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3)如果合议庭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复议。
二、
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
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法院院长提名,然后提交给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任免。
1.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任免。
2.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任免。
3.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同时,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列席会议。
三、
审判委员与合议庭区别
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在职责和运作方式上有显著的区别。
1.审判委员会不直接开庭审理案件,其主要职责是在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对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进行讨论和决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合议庭在以下情况下难以作出决定时,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拟判处死刑的案件;
(2)合议庭成员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3)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4)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6)对于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如果独任审判员在开庭审理后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时,应当在合议庭审理的基础上进行,并充分听取合议庭成员关于审理和评议情况的说明。
(1)如果审判委员会在讨论案件时出现意见分歧,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2)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4.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将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这种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也体现了对审判工作的集体领导和监督。
审判委员会的存在确保了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你对审判委员会的作用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文庄律师网随时为你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