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挪用备用金犯法界限是达6万元且超3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即构成犯罪。挪用资金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直接针对的是单位内部的资金安全。
一、
挪用备用金多少犯法
当挪用备用金达到6万元以上,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时犯法,即构成挪用资金罪,即使未超过3个月,但若挪用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同样触犯此罪。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保护公司、企业等单位资金安全的严格态度,旨在防止内部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单位利益。
二、
挪用资金罪的最新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最新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挪用资金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直接针对的是单位内部的资金安全。
2.客观要件:在客观行为上,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体现了对职务行为的特殊要求。
4.主观要件:主观上,行为人需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挪用单位资金,并故意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同时,其目的并非永久占有,而是暂时使用。
三、
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侵占罪则侵犯的是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前者针对的是资金的使用权益,后者则直接针对资金的归属。
2.客观表现不同:
(1)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一定期限未还,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
(2)侵占罪则表现为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不再归还。
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虽故意挪用资金,但目的在于暂时使用并准备归还;而侵占罪的行为人则意图永久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无归还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