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侵占罪公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应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而非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通常不予立案,或立案后确认是侵占罪也会撤案。

一、

侵占罪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

  侵占罪公安机关是不能否案侦查的。

  1.侵占罪被归类为自诉案件,这意味着如果受害人认为某人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他们应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而非向公安机关报案。

  2.若受害人错误地向公安机关报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不予立案。即便在特殊情况下立案了,一旦确认案件性质为侵占罪,公安机关也会撤销案件,并建议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这一规定源于《刑法》中关于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的条款,强调了受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的重要性。

二、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主观上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且涉及财物的数额较大,通常指达到5000元。

  2.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构成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作为自诉罪名,其立案程序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需要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侵占罪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  第1张

三、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占罪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认定是否构成侵占罪时,需关注以下几点:

  1.行为人需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这是构成侵占罪的前提条件。这种合法持有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代为保管、捡拾遗忘物、发掘埋藏物等。

  2.行为人需将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交还。

  (1)这里的“占为己有”指的是行为人将他人财物视为自己的财物进行使用、收益或处分;

  (2)“拒不交还”则是指行为人在明知应归还他人财物的情况下仍拒绝归还。

  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