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加班费仲裁通常可以追诉一年的加班费,自知权益被侵害起算。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未申请,时效或过期。劳动者需及时维权。加班费仲裁时效的计算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一、
加班费仲裁可以追诉几年的加班费
加班费仲裁一般可以追诉一年的加班费,这一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加班费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同样适用于加班费纠纷。
2.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未得到应得的加班费,且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未提出仲裁申请,则可能面临时效过期的问题。
因此,劳动者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加班费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加班费仲裁时效的计算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加班费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如果劳动者在某一时间点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加班费未得到支付,那么从这一天起,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2.如果在此期间内,劳动者未提出仲裁申请,且没有发生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则加班费仲裁时效将过期。
三、
加班费仲裁时效中断与中止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加班费仲裁时效的中断与中止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况。
1.时效中断发生在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时。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时效中止则发生在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这两种情况都为劳动者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延长仲裁时效期间的可能性,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