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的计算依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职工,医疗期为三至六个月;十年以上的职工,医疗期为六至二十四个月,且医疗期是在特定时间段内累计病休时间。

一、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如何计算

  在劳动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医疗期限,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计算依据。根据该规定,医疗期的长短取决于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而言:

  1.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职工,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则为六个月。

  2.对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职工,医疗期则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从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

  3.医疗期的计算并非连续进行,而是根据医疗期的长短,在特定时间段内累计病休时间。例如,医疗期为三个月的职工,其医疗期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

医疗期是否可以延长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疗期是可以延长的。

  1.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对于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的职工,如果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经过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这一规定确保了那些需要长期治疗的职工在医疗期间得到必要的保障。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如何计算  第1张

三、

劳动法中医疗期的相关待遇

  在医疗期内,职工享有一定的待遇保障。

  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5条,职工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也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些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还规定,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保障了职工在医疗期间的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