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职务侵占未遂的判定关键看行为是否着手且因意志外原因未达目的。若单位财物未实际被占或虽占后被追回且非本意控制,则为未遂。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所侵犯的对象和客体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一、
职务侵占未遂如何判定
职务侵占未遂的判定: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职务侵占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时,即构成职务侵占未遂。
1.判断的关键在于财产所有权是否实际受到侵犯,即单位的财物是否已被行为人非法占有。
2.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占行为,但并未实际取得财物或取得后又被追回,且此结果并非其本意所能控制,则应认定为职务侵占未遂。
二、
职务侵占未遂的量刑标准
对于职务侵占未遂的量刑,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具体的刑罚幅度,但可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犯罪未遂的一般规定,以及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刑罚规定,综合考量后确定。
1.一般情况下,对于职务侵占未遂,可以比照职务侵占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2.具体量刑时,会考虑犯罪数额、犯罪手段、未遂情节等因素,如:
(1)数额较大的,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但相比既遂犯会适当减轻;
(2)数额巨大的,则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样也会根据未遂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所侵犯的对象和客体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物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为己有。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
2.侵占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占为己有。客观上则表现为将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
3.两罪在侵犯的对象和客体上也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则侵犯的是个人财物的所有权。
4.在诉讼程序上,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