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出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向卫生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二者不能同时进行。医疗机构也需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特别是导致患者死亡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一、
出了医疗事故怎么解决
1.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反映情况,寻求行政部门的介入和帮助。
2.他们也可以直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然而,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能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一旦当事人选择了其中一种途径,另一种途径将被视为无效。这是因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两种不同的解决方式。
4.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有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
医疗事故中胎儿如何赔偿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胎儿受到了损害,其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1.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计算方式,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对于胎儿的医疗费用,应按照治疗其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凭据支付。
2.而误工费则根据患者的收入情况来计算,如果患者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如果胎儿需要住院治疗,那么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应纳入赔偿范围。这些费用的计算,通常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三、
医疗过失是否算医疗事故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过失并不等同于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而医疗过失行为,虽然也涉及到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但其主观上并非故意,而是存在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