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强制执行会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等,并可能对其动产、不动产、股权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一、
法院强制执行会执行什么东西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
1.法院会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租金等财产性收入。
2.法院还可能对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股权、债权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以满足执行文书中确定的义务。
二、
法院强制执行会保留哪些必需品
文庄律师网提醒,尽管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保留以下必需品:
1.生活必需的房屋:被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通常不会被执行,但多余或闲置的房屋仍可能被执行。
2.日常生活用品:包括衣物、家具、炊具、餐具等家庭生活不可缺少的物品。
3.职业与教育必需品:如从事农业生产或个体经营所需的手扶拖拉机、电机、水泵、小型机械、设备等。
4.基本食物:对于农民被执行人,其家庭生活所必需的6个月的口粮通常会被保留。
5.医疗与健康用品:包括治病器具以及因身体缺陷所需的假肢、眼镜等辅助工具。
6.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婚姻纪念品、荣誉证书、勋章等,这些物品往往具有特殊的情感价值。
三、
强制执行中房屋执行的特殊情况
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关于房屋的执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具体而言,即使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仍可能不予支持。这些情形包括:
1.有其他居住房屋: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逃避债务转让房屋: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提供替代居住条件:申请执行人愿意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作为替代居住条件的。
4.如果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应交付居住的房屋,且已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在此期间仍以房屋系生活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这体现了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