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并不直接构成诈骗罪,而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挪用货款指业务员违规将公司资金挪为个人使用。
一、
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属于诈骗罪吗
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并不直接等同于诈骗罪。
1.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财物。而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更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或挪用公款罪(若业务员为国家工作人员)。
2.挪用货款的行为,主要是指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为个人使用,可能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规定时间未归还。
因此,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应具体分析其行为性质,不可一概而论为诈骗罪。
二、
挪用货款与挪用公款有何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挪用货款与挪用公款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及刑罚等方面。
1.挪用货款的主体通常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挪用公款的主体则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两者侵犯的客体也不同,挪用货款主要侵犯公司、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而挪用公款则侵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上,挪用货款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的资金,而挪用公款则包括公共财产及特定情况下的非国有单位资金。
4.在刑罚上,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往往比挪用资金罪更为严厉。
三、
挪用公款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四大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也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非上述人员不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用,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