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病历复印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这些资料对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效果及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至关重要。
一、
病历复印的内容有哪些方面
病历复印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的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1.具体来说,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
2.住院志则是患者入院时的记录,详细记录了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以及初步治疗意见等;
3.体温单则是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数据;
4.医嘱单则是医师对患者进行诊查后,根据病情下达的治疗和护理意见。
二、
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复印?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上述提到的病历资料。这些资料都是患者接受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客观记录,对于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至关重要。
2.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这些资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以便自己保存和查看。
三、
病历分为主观和哪类病历?
文庄律师网提醒,病历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两类。
1.主观病历主要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以及在治疗过程中根据病情的变化调整治疗方案的记录。
2.而客观病历则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