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通常不成立。若合同订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因其未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
一、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否成立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通常不成立为有效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合同应当反映其内心真实意愿。
1.如果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下订立合同,这些合同往往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2.具体而言,意思表示不真实可能包括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情形,这些情况下的合同成立与效力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
二、
合同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备缔约行为能力: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合同内容应当反映其真实意愿,而非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下做出的虚假表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合同内容确定或可能:合同内容在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三、
合同内容如何确定及可能?
合同内容的确定性和可能性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及如何履行的重要依据。具体而言:
1.合同内容的确定性:合同内容在成立时必须明确具体,不得含糊不清或存在歧义。这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明确约定。
2.合同内容的可能性: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应具有实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