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聘用合同是明确聘用单位与有专长的劳动者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它体现了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遵循国家法律政策,是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产物。
一、
劳动聘用合同是什么意思
劳动聘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特定形式,旨在确立聘用单位与具备特定技术或业务专长的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这种协议,无论是针对在职还是非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均旨在明确双方在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具体约定。
2.聘用合同不仅体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还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产物。
二、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差异
文庄律师网提醒,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适用范围来看,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企业,而聘用合同则更多地应用于事业单位,这体现了两者在用工主体上的不同。
2.政府干预的程度也有所不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已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而事业单位虽在改革中逐步增强自主性,但仍需接受国家在某些重要方面的宏观管理,如编制、经费和工资制度等方面。
3.两者的管理监督部门亦不相同,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负责,这体现了国家对不同性质单位分类管理的原则。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更加体现了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如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等均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反映了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的独特性。
三、
聘用合同具体制度及特点
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及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订立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2.合同内容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关键条款;
3.合同变更、解除需依法进行,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4.合同实施过程中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此外,聘用合同还体现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特点,如工资制度的刚性程度较大、合同内容需体现国家宏观管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