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起诉在异地可以起诉,但受理条件依据不同情况而定。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均离开则由被告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如被告下落不明等也有相应管辖规定。
一、
离婚起诉在异地可以起诉吗
离婚起诉在异地是可以进行的,但具体能否受理取决于一系列法定条件。
1.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被告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以及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等情况,也都有相应的管辖规定。
二、
异地离婚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异地离婚起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需确定管辖法院,根据被告的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来选择。
2.原告需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结婚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并携带原件以便法院核对。
3.对于特定情况,如涉及子女抚养费、精神病人、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共有财产分配、共同存款或债权债务等争议,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4.若双方均不在同一地区,且无法证明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可能需要返回户籍当地起诉。
三、
异地离婚起诉需哪些证据?
异地离婚起诉所需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基本身份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等,以证实婚姻关系和当事人身份。
2.针对具体争议点,如子女抚养费、精神病人状况、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共有财产分配等,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等。
3.对于共同存款、债权债务、有价证券等财产分割争议,还需提供存折、借据、相关财产证明等证据。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判断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