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的意思是接收股权的一方,即权利的接收者。在股权转让中,原股东将股权转给另一方,接受方即为受让方,其支付对价后成为新股东或增持股比。
一、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简而言之,即是指股权交易中接收股权的一方,也就是权利的接收方。
1.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这一接受股权的另一方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通过支付对价获得股权,从而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或增加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二、
受让方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1.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即非原股东)转让股权时,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并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意见。
3.若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满三十日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
4.若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他们需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则同样视为同意转让。
5.公司法还赋予了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规定。
三、
受让方权利与股权转让效力
1.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依法享有作为公司新股东或增加持股比例股东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享有公司分红、行使股东表决权等。
2.股权转让的效力对于受让方而言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即成立,并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