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时,公民有权再次提出申请。需确保理由充分、材料齐全,因为改名是公民基本权利。如仍遭拒绝,可依法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一、
派出所不给改名字怎么办理
当派出所拒绝办理改名申请时,公民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
1.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2.如果初次申请被驳回,可能是因为理由不充分或材料不齐全。因此,在再次申请时,应确保理由合理、充分,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便派出所能够重新审核并作出决定。
二、
申请改名需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申请改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必须明确表达改名的意愿,这是申请改名的前提;
2.改名的理由必须充分,不能是出于非法或不合理的目的;
3.本人需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这是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表现。
具体来说,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改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因改名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问题。
三、
改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改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公民变更姓名的程序和条件。
1.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对于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这一规定为公民改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确保了改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