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补办,若合同未预售登记,重签即可。已预售登记但未办理按揭,需登报声明后重签。若已办按揭,还需与银行签变更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一、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如下补办:
1.若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购房者仅需将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此过程中需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若合同已进行预售登记但尚未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原合同,待三个月期满后,携带报纸至预售登记机关注销原合同,并重新签订及登记新合同。
3.若已办理银行按揭,则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质押于银行,同时支付相应费用。
二、
购房合同丢失补办的费用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购房合同丢失补办的费用主要包括合同工本费、刊登声明的费用以及新合同的印花税。具体费用因合同所处阶段而异。
1.在预售登记前,仅需支付合同工本费;
2.预售登记后至银行按揭前,需额外支付刊登声明的费用;
3.若已办理银行按揭,则还需考虑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
购房合同遗失后如何避免纠纷
1.购房合同遗失后,为避免纠纷,首先应及时采取补办措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在购房过程中,特别是在合同交接时,应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凭证,以证明合同已交付,从而减少因合同丢失导致的责任推诿。
3.购房者应妥善保管购房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如房产证、土地证等,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若不幸遭遇合同丢失,应保持冷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补办,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