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不赔偿,而是补偿。拆迁补偿属于民事纠纷也可能为行政纠纷。若已签订拆迁补偿合同,纠纷通常视为民事案件;若未签合同而拆迁部门直接作决定,被拆迁人不服提起诉讼,则属于行政案件。
一、
拆迁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拆迁不进行赔偿,拆迁补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也可能是行政纠纷。
1.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已经签订,但后续因合同内容或履行产生的争议,这类纠纷通常被视为民事案件处理;
2.当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尚未达成拆迁协议,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而拆迁行政部门直接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该决定不服并提起诉讼时,则此类纠纷属于行政案件范畴。
二、
拆迁补偿纠纷如何举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拆迁补偿纠纷中,举证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举证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以确认其身份及诉讼资格。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当事人时,需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以证明其合法存在及诉讼主体资格。
(3)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所变更,还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以确保其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2.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
(1)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结构、性质、建筑面积等相关证据,以及当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一致时,需提交的权利证明文件。
(2)拆迁人则应提交的证据有:拆除房屋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3.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以便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