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破产和解流程的步骤和方法包括,和解申请,由债务人向法院提出,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需过半数债权人同意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权额;法院裁定认可后,终止和解程序,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若和解失败,则转为破产清算。
一、
破产和解流程有什么步骤和方法
面对企业破产的困境,破产和解流程为企业提供了一种避免直接破产清算的途径。破产和解流程的步骤和方法:
1.和解申请。债务人需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法院将对此进行审查,若符合规定,将裁定和解并公告,同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该草案。
2.和解协议的成立过程。和解协议需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这些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需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若和解协议获得通过,人民法院将裁定认可,并终止和解程序,予以公告。此时,管理人需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二、
破产和解中协议如何成立?
破产和解中协议的成立,是破产和解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其成立条件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需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时,需满足两个条件:
1.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2.这些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需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确保了和解协议能够充分反映债权人的整体意愿和利益。
三、
破产和解程序如何终结?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破产和解程序的终结,标志着破产和解程序的圆满结束。其终结方式主要有两种:
1.和解成功并终结程序。当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并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和解程序即告终结。
此时,管理人需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此后,债务人将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债务清偿和企业重建工作。
2.和解不成转为破产程序。若和解协议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或者虽然获得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认可裁定,则和解程序将转为破产程序进行清算。
此时,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财务困境和法律后果,需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来清偿债务并处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