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当管辖权异议申请被法院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可以如何应对?本文详细解析了应对措施、提出异议的条件以及时间限制。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你在法律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
管辖权异议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当管辖权异议申请被法院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需满足以下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这通常包括被告。然而,对于第三人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区分对待。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包括对地域管辖权和级别管辖权的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进行,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如果逾期提出,受诉法院将不予审查。
三、
异议申请的时间限制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
2.这一时间限制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效率和顺利进行,避免因为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而拖延案件的审理。
3.如果当事人逾期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将不予审查,这意味着当事人将失去在本案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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