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建筑物倒塌责任归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担,所有者与管理人分离则由管理人担责,除非其无力赔偿则由所有者承担,体现“谁占有,谁负责”原则,保障受害者赔偿。
一、
建筑物倒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时,其侵权责任首先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这种责任划分体现了“谁占有,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受害者能得到及时的赔偿。
二、
建筑物倒塌侵权如何证明过错
在建筑物倒塌侵权案件中,过错采用推定原则。
受害人只需证明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即可推定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此时,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自行举证证明其无过错,以推翻过错推定。
三、
建筑物倒塌致害与工伤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建筑物倒塌致害责任与工伤事故责任在性质上有所不同。
1.前者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处理;
2.后者则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保险责任,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建筑物倒塌造成本单位职工损害时,应首先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种区分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法律关系下受害者的不同保护路径,确保受害者能得到与其身份相符的救济。同时,也提醒了用人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