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资超过每月5000元起征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额根据综合所得扣除各项费用后计算,若月收入未超5000元则免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旨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一、
超过多少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
当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具体而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在扣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征税。
2.这意味着,若个人月度收入未超过5000元,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新个税起征点和计算方法
新个税的起征点设定为每月5000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1.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 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通过这样的计算方式,可以更公平、合理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同时鼓励个人消费和储蓄,促进经济发展。
三、
个税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文庄律师网提醒,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旨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具体扣除项目包括: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用于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取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当年,可定额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据实扣除,但限额为80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所在城市的不同,扣除标准分为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三档。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支出,独生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