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土地征收主要由国务院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辖。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需国务院批准,特定类型土地亦同。其他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一、
土地征收归哪个部门管辖
土地征收的管辖权主要归属于国务院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
1.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的事项,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对于特定类型的土地,如永久基本农田、超过一定面积的耕地及其他土地,其征收也需由国务院批准。
2.除此之外的土地征收,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征收程序获得法定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
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土地征收的程序严谨且详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需将拟征地的相关信息,如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并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申请听证,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的一部分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等特殊情况外,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并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并协同相关部门对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
征收农村土地如何补偿
征收农村土地时,征收单位需要向集体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费用。
1.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的类型、面积、地理位置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2.在征收过程中,应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